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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六章 有老人的地方,必有秦牧出没 (第3/5页)
…… 突然间变成了秦牧。 “开始吧。” 秦牧则没有想这么多,两人相对而坐。 开始代入角色,将自己当成蒋大平四人的辩护律师,逐步梳理辩护思路和流程。 梳理了十分钟之后。 重新看向了还在发呆的王大锤。 提醒道:“咱们模拟开庭没有法官,直接从陈述起诉状开始。” 按照正常流程。 合议庭等审判员入场,宣读法庭纪律,才是原告方陈述起诉状环节。 王大锤回过神。 连忙说道:“我方控诉被告方蒋大平四人,在过去五年内,未曾……” 他将拟好的起诉状重新复述了一遍,同时控诉了对方的犯罪行为。 话刚说完。 秦牧便沉声反驳道:“我方认为,我方被告人并未存在遗弃行为。” “我方四人与冯翠花之间,存在家庭矛盾,因而关系恶化,但其情节却并未构成遗弃罪。” 在辩护上。 他试图直接将遗弃行为否定。 唯有如此,“己方当事人”才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。 王大锤再次咽了咽口水。 从秦牧的答辩词来看,庭审焦点便成了是否构成遗弃罪。 紧接着。 他开始将他们掌握的系列证据,一一罗列。 而秦牧则对这些证据…… 进行逐一反驳。 面对秦牧给的压力,他不甘示弱,硬着头皮对战。 举证、质证环节持续了半小时。 双方进入了最关键的自由辩论环节。 而在这个环节里…… 秦牧发起了全面反攻,甩出了一系列的辩护观点。 “首先,遗弃罪的客观构成上,遗弃对象特指为三类人。” “分别是分别是因年老、伤残、疾病等原因,丧失劳动能力,没有生活来源的;虽有生活来源,但因病、老、伤残,生活不能自理的;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,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。” “除了此三类人之外,其余人都不构成遗弃罪。” “而冯翠花虽然年老,但享受低保,有微薄的收入来源,不应当成为被遗弃的客观对象。” “第二,遗弃罪的刑法规定,该犯罪行为的动机应当是故意且卑劣的,诸如将老人视为累赘等。” “但我方当事人,却是因为一场误会,而和老人反目成仇,产生矛盾,只是心存不忿,并非故意拒绝赡养。” “在法律动机上事出有因,在日常逻辑上情有可原。” “第三,遗弃罪的构成需要满足情节恶劣,在司法解释里,情节恶劣包含因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;因遗弃而流离失所,沿街乞讨;因遗弃而穷困潦倒;因遗弃而自杀……” “但冯翠花老人的生活,却并未达到如此程度,至今生活安好。” “第四……” 坐在王大锤的对面。 秦牧将自己刚才罗列出的一系列辩护点,和盘托出。 这些辩护点,都是根据遗弃罪的构成出发的。 力图将遗弃罪辩没。 而王大锤听着一条接着一条的辩护点,整个人都有点傻了。 他已经学了小半年的刑法。 本以为自己和秦牧虽然有一段距离,但已经差距不大了。 可听完秦牧的这系列辩护…… 他才发现。 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。 短短十分钟,居然就罗列出来这么多条辩护要点。 每一条都针对了相关的法律漏洞。 不知道的。 还以为秦牧脑子里藏着一整本刑法呢。 光是第一条…… 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反驳。 遗弃罪的构成,的确规定了三类人。 除了三类人之外,其余人不构成遗弃罪。 原本。 他以为冯翠花属于年老、没有工作,没有收入来源的一类。 可秦牧这么一说…… 他才想到,居然还有低保这么个东西。 “该你了。” 听着秦牧的催促。 他耷着脸,都快哭出来了。 这个模拟开庭的对方律师…… 战斗力实在是太强了。 直接给他脑子给轰懵了。 支支吾吾说了半天。 都没有说到点子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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