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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六章 亲自上阵的被告们 (第3/3页)
判定,为何要向遗失物倾斜。 秦牧刚才就是利用了这一点,将对方的证据直接给驳斥了。 「尊敬的审判长,各位陪审员。」 随着庭审的进行。 秦牧继续趁热打铁,站了出来:「我方依旧认为,这些鱼的归属应当判定为遗失物,隶属于我方当事人李卫国所有。」 「第一,这些鱼都是我方当事人李卫国从菜市场购买所得,和齐亮磊等人没有任何关系。」 「第二,这些鱼是因为换水期间逃窜了部分,我方当事人才选择了将剩余的鱼放生,总的来说,我方当事人并非存在将其完全舍弃的动机。」 「第三.....」在自由辩论环节。 秦牧率先发难,再次陈述了己方观点。 一直围绕着遗失物展开。 而反观被告席。 齐亮磊七人脸色有些低沉,都意识到了不妙。 苗航...... 比他们更早丧失了斗志,基本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。 「免费的律师,就是不靠谱!」 齐亮磊紧咬着牙,对己方的代理律师愈发失望。 无奈之下。 他只得自己站了出来,沉声反驳道:「既然他们都说了,有一部分的鱼属于放生的,那你们怎么能证明我们抓的鱼是逃窜的还是放生的?」 「再者,就算我们承认了这些鱼是你们的,但谁能证明所有的鱼都是你们的,而不是自然水域的?」 「第三,这些鱼我们已经拿回家吃了,要么是送人了,价值根本就不多,我们现在愿意去菜市场买同样的鱼,还给李卫国!」 这一刻。 他的求生欲疯狂爆发,仿佛律师之神附体。 绞尽脑汁。 反驳出了好几条理论。 当然。 该认怂的时候,他还是选择了认怂。 表示可以还鱼。 然而...... 秦牧却丝毫不肯退让:「你们的侵占行为已经构成,就该为你们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!」 「我们了解过了,你们过去一年间,一直在放生点下游捞鱼,几乎每天都盆满钵满。」 「吃得完的就自己内部消化,吃不完的则直接转手卖给了菜市场,赚取外快。」 当着整个法庭的面。 秦牧毫不留情,拆穿了齐亮磊等人以往的行径。 这些行径...... 可以从固有品行这方面,判定几人行为逻辑的合理性。判罪量刑的时候,也可以从重判处。 翻旧账...... 在庭审的时候,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。 「完了,他都开始攻击你们以前干的事了......」 苗航眉头一皱,压低着声音对齐亮磊说了一句。 齐亮磊顿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连忙看向了身侧的其余六人。 六个人...... 仿佛打了鸡血一样。 也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。 陆续站了出来。 不断为各自进行着辩护。 「我们以前是在捞鱼,但我们捞的都是那些人放生的鱼,这应该不犯法吧?「 我们以前不犯法,凭什么这次就犯了侵占罪了? 「法律讲究一个公平公正,要我说,我们捞的鱼都是你们放生的那部分,这些鱼本来就该归属于我们! 「对于这种认定模糊、有争议的东西,是不是应该作出偏向于我们被告方的判定?」 」......「 六人一一发言。 绞尽脑汁,用尽了平生所学。 试图将秦牧给驳倒。观鱼的星河的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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