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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2章 决定了,我要养狗 (第1/2页)
铭滢满脸猖狂:“陆奕庭惹得起明家人吗?” 白鹿遗憾的摊摊手:“不好意思呀,我文化少,明家这两个字怎么写,我不太清楚呀。不如大小姐你受累,给我解释解释?” 铭滢被她这幅满不在乎又轻蔑的态度所激怒。 谢烁雨说了,陆奕庭十分喜欢白鹿,而这就是白鹿横行霸道仗势欺人的依仗。 白鹿一个小艺人,不知道明家正常。 但陆奕庭绝对不可能不知道明家。 就算陆奕庭只是轻描淡写的提上一句,白鹿这种戏子也应该了解明家才对。 铭滢本来以为白鹿在知道了她的家室之后,会像谢烁雨那样,对她点头哈腰,极尽讨好。 没想到白鹿的态度反而更加轻蔑和不屑了! 如果说之前白鹿是没把她放在眼里,觉得她是三十八线的小新人,所以才没把她当回事儿。 那么在知道了她是明家人之后,白鹿对她的态度反而就轻蔑起来了。 前者,是没有情绪起伏的,是中立的。 而后者,就是带着明显嘲讽的鄙夷! 白鹿是什么意思?! 她是不是觉得陆奕庭背后的陆氏特别牛批?能把明家踩在脚下? 想到这里,铭滢哪里能接受。 脸色又是一变,精致的妆容都狰狞起来了,精心描绘过的红唇,也变成了血盆大口。 铭滢:“你——” 金色卷毛笑容优雅的伸出手,打断了铭滢低声的咆哮。 他虽然听不懂她们俩在说什么,但他很清楚,如果他再不出面制止,这位跋扈到了极点的大小姐,就给出丑了。 而她,是他邀请来的,是他带来的女伴。 她出丑,就是他丢脸。 铭滢拧起眉头:“麦考夫特!” 金色卷毛没搭理铭滢,笑着看向她:“抱歉,我们赶时间,能请你尽快离开吗?” 白鹿笑眯眯的仰起头看了过去。 在灯光的照射下,他是一头金色卷毛。 可仔细看的话,就会发现他的卷毛,还是偏亚麻色一些。 金色卷毛态度还是很优雅客气,但隐隐有了逼迫:“能请你尽快离开吗?” 白鹿点点头:“虽然你干的不是人事儿,可你这态度还算客气周道。恭喜你哟,麦考夫特·霍夫斯特先生,你不会被迈寇·霍夫斯特打死了。” 金色卷毛无奈的摇摇头:“都说了,你肯定不是。虽然我叔叔没少夸你,可你真的不是他会喜欢的类型。他喜欢更成熟性感的类型。他会夸你帮你说好话,肯定也是看在Mancy的面子上。” 说着,金色卷毛还有恃无恐的耸了耸肩。 脸上隐隐透着点傲娇。 所以咯,Mancy两年后就会换掉的代言人,他不给面子的请出去也就请出去了,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啊。 他态度客气,也没让代言人太过丢脸,事后就算这个代言人跑去找Mancy和叔叔告状,他也不会挨骂。 嗯……Mancy那个暴脾气又护犊子的性格,大概会跳起来揍他。 但是没关系,叔叔很宠他,叔叔劝几句,Mancy充其量也就是骂他一顿,仅此而已了。 没办法啊,叔叔没娶妻没有孩子,等叔叔死后,以后霍夫斯特家就是他继承,包括霍夫斯特家的爵位在内,全部都是他来继承。 叔叔不宠他是不可能的嘛。 白鹿忽然就想起了自己前几天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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