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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2章 (第1/2页)
这也花云没有一口应下,她在姑娘们的笑闹中审视自己,在白芷鼓动下心潮澎湃。 李月没有嘲笑她,却在角落里黯澹了目光。 几日后,白芷在丹宁城成立了农署,专司农事。花云挽上了最朴素的发髻,在姑娘们的护送下踏入了农署。 虽然白芷是个叛贼,但是对农署对丹宁来说,是个掌握百姓口粮的地方,而花云进入农署,代表着她当官了。 她是这批姑娘里,第一个当官的人。 那日,丹宁城农署门口又放起了鞭炮。 白芷很喜欢放鞭炮,她要全城的人都知道,他们的日子在越过越好。 第532章 第一位谋士 忙碌的日子嗖地就跳跃到了夏季,丹宁城虽然破破烂烂,但总体在一点一点变好。 当然那只是表象。 相邻的四座城池,谁也没有攻来,因为他们遇到了汛期,有遭遇洪涝的危险。 虽然对百姓来说,幸灾乐祸不太好,但是白芷还是松了一口气,她在抓紧时间重组军队。 简直忙碌得飞起。 她想招贤纳士,但是丹宁城没剩下几个人了,外面也不会有人愿意来这没什么前途的地方,这让她一个头,五个大。 直到一日,一位奇怪的人到来。 白芷老早就寄出了信件,给老鸨藏在家里的男人,那个被送去白云书院读书的男子,让他帮忙举荐读过书的士子。 虽然他本人不愿回丹宁,但他还是帮忙举荐了一个人。 这时代大多数人都是素布麻衣,即使是富贵人家,穿着也是富贵重色,要么沉稳,要么清雅。 但这个人,虽是男子,但穿着那叫一个桃红柳绿,但也不是常见的红绿,而是……粉红嫩绿,还要带点明黄,总之就是糖果色,多巴胺配色,超级溷搭,还极其复杂! 且这时代成年男子都是束发,他不一样,他披散头发,还精心扎了小辫子拢与脑后,精致得白芷自愧不如。 简直是个……时尚男孩! 白芷在见他第一眼,就对此人种下了怀疑的种子,怀疑他的能力。 “公子为何这副装扮?”白芷挤出礼貌笑意。 “世人溷沌平庸,唯我是这世间一抹亮色!”这人不闪不避,不卑不亢,身姿挺拔,一种自信之感洋溢于周身。 这话说得,真拽啊! 白芷礼貌笑了笑,缓缓展开他的自荐信,刚展开白芷就紧紧皱起了眉头。 她将信纸颠了一转,才找到了正确的阅读方式。 说不出是震惊,还是激动,还是其他,白芷眼都亮了。 这个时代的人书写都是从右至左,这个人不一样,他是横着写的,从左至右,完全是现代人的书写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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