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第一部 分是清查之法。 (第1/1页)
第一部 分是清查之法。 流民北归,田产纠纷层出不穷,契书真伪难辨,口说无凭。 苻毅提议,由各郡县设立“田籍司”,专理流民归田之事。凡流民声称有祖产者,需有族中三人以上作证,或邻里乡绅具保。 凡士族声称有契书者,契书需经田籍司核验,核验标准有三:纸张年代、笔墨新旧、印鉴真伪。契书核验为真者,田归买主。核验为伪者,田归原主,伪造契书者依律治罪。 契书遗失而有人证者,由县令会审,以多数证言为凭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相关推荐:[文野同人] 横滨喵咪记事簿 , 琴瑟债 , 薄情前夫今天火葬场了吗 , 窃月融雪【姐弟骨】 , 亲妈造反,我让前太子冷脸洗内裤 , 节奏大师[电竞] , 重生后傲娇少爷缠上山间糙汉 , 武林世家振兴 , 十九世纪女裁缝 , 我的相公在码头扛货 , 公主千秋,长乐无极 , 神王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