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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(第2/2页)
一紧,勉强道:“很好,听说他在成大基金工作,性格温和,以前还没谈过恋爱。” 他笑得很纯真甜美,眼眸亮若星辰:“确实,这个乔哲年比起爸妈以前给我介绍的,确实很好。我决定了,我要跟他好好恋爱。” 我嘴角微微抽搐,心想上次听到这句话是十二天前,他跟那个小张决定恋爱的时候。 宋逸舒这种挂在嘴边的决定好好恋爱话,我已经听了很多年,或者说每当他遇到喜欢的,都会说这句话,他好像也对我说过。 我跟宋逸舒的孽缘开始于初中,他从小就被家里娇养长大,脾气任性不说,还调皮得很,小学就把他外公的□□章带到学校盖作业玩,到了初中更是留起了长发。 不过因为宋父的生意,宋逸舒初二时转学到了我的班上。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还以为他是个女孩子。 精致、漂亮的他一进来就吸引了学校所有人的目光,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宇宙级中心,享受着众星捧月的日子。 而我不过是一个凭借成绩好,硬着头皮顶着全家人希望考进来的特困生。 不过也因为成绩好,班主任把成绩不好的他安排在了我的旁边。 初一那年,我们成为了同桌。 我每天上课认真听讲,他每天上课梳头发、照镜子或者睡觉。 要是遇到不喜欢的课,他就会命令我给他编辫子,老师看我俩在课堂上过家家也不好说什么,谁让宋逸舒家里有钱还有权呢。 眼看儿子成绩一落千丈,宋家父母不得不找家教,但无济于事,于是他们把主意打到了我身上。 他们看我跟宋逸舒关系好,让我帮宋逸舒补课。 其实那时候宋家父母都不知道,我跟宋逸舒都不是关系好,而是他把我当狗使唤,其他同学都有点受不了他的公主病,只有我愿意做,他有什么不想做的,不想吃的都统统扔给我,就连上厕所不想去,他都让我背着他去,脱裤子穿裤子这种小事,宋小少爷都不做,都是我帮他。 而我也像有受虐症一样,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。 我问过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。 他笑得很可爱,说:“因为我觉得你人很好,我喜欢跟你玩。” 在宋逸舒单纯的认知里,他认为这是跟我玩得好的表现。 当然,他真的对我很好,他会帮我赶走要我钱的混混,偶尔给我他吃不完的早餐、牛奶、还有各种补品,因为他说我长得有点矮,背他跑起来很慢。 得益于他那几年的投喂,我现在倒有接近188的身高,把他单手拎起来都可以。 不过我还是会因为他跟别的男生说话,在帮他梳头发时,故意拖几分钟才给他别上发夹。 我不想他跟别的男生好,只想我一个人对他好就可以了。 我帮宋逸舒补课时,是司机接我去的他家里。 当我穿着破烂的帆布鞋,洗涤得泛白的校裤走进他家别墅时,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乞丐进入了公主的城堡。 内里装潢明亮,充斥着一股清淡好闻的味道,不像我家里的潮湿味,有很多家具是我没有见过的,超大的钢琴摆在客厅中央,从客厅可以看到窗外的秋千,旋转楼梯边有部电梯。 而宋逸舒就从那部电梯里出来,他穿着浅蓝色背带短裤,长发披在身后,耳边别了个开心超人发夹,看到我,热情地打招呼:“你来了?” 我点点头,面对精致、高贵的他有些局促不安。 保姆给我们摆上茶点,高兴地说:“小少爷还是第一次带同学回来呢,你要喝什么吗?” 我不敢坐他们家的沙发,只愣愣站着,扣着我发了线的书包带子,说:“可……可乐吧,谢谢。” 宋逸舒兴奋为我介绍糕点,说这个圆圆的叫马卡龙,是他姐姐从法国带回来的很好吃,只不过他发现有块马卡龙裂了点缝后,不满地对保姆说:“这个都裂了,这么丑,我不吃。” 保姆连忙道歉,赶紧换了盘上来。 吃完东西,我拿出作业帮他补课,学习的时候宋逸舒很安静,他趴在茶几上,白嫩嫩的手臂垫着下巴,睁着一双大眼睛看我,他瀑布般的长发拢在耳后,露出透着一圈粉的耳朵。 宋逸舒其实很聪明,但就是不喜欢学习,他说父母已经给他安排好了,初中毕业就去国外留学。 我说:“你这么小,去国外怎么照顾自己。” 宋逸舒吹起额前碎发,随意道:“你可以跟我一起走啊,这样你就能照顾我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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